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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重型货车、高速公路、事故,让安徽籍司机侯青松面临牢狱之灾。近日,黄岩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醉驾事故进行了宣判,被告人侯青松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事发时,他把酒当水喝
6月18日晚,侯青松酒后驾驶浙JF1611(赣E9418挂)号重型厢式半挂车从浙江省永康市驶往仙居县方向,21时10分许,行驶至S28(台金)高速公路台州方向114公里+100米处附近路段时,车辆碰撞中央护栏网发生交通事故。
接到事故报警电话,高速交警朱警官赶到了现场。“车子是红色的厢式半挂车,车头已经开裂。”昨日,朱警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当时司机称行驶时前方有突发情况,而自己在采取刹车等紧急措施后,仍然无法刹停,直至撞上了护栏。
但是,在进行讯问时,民警对侯青松起疑了,他口齿不清,身上还带有酒味,车上也有啤酒易拉罐。
而且,朱警官还发现了侯青松的一个谎言。“他说车上有两个人,事故发生后,另一个人去报警了。”
侯青松的谎言很快被戳穿,他虚构的同行人从未出现,而高速交警指挥中心传回的消息,报警人仅仅是个路人。
高速交警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侯青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43毫克,后经物证鉴定机构对其血液检测,侯青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50毫克,涉嫌醉酒驾驶。
“在讯问室接受讯问时,他还睡了一觉。”朱警官说,侯青松清醒后交代,当天晚上,他没开车前就已经喝了酒,开车前还买了几听啤酒带在路上喝。据了解,侯青松在台金高速上一共喝了听装啤酒3听,大瓶啤酒1瓶,直至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