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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75公里附近发生一起单方撞击护栏的交通事故。高速交警涿州大队办案民警经缜密侦察和多方取证,最终成功查处了首例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刑事案件。
7月21日晚23时29分,高速交警涿州大队指挥中心值班民警接到匿名群众报警称,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75公里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为是一起单方撞击护栏的事故,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但有人员在事故中受伤。接警后,高速交警涿州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和执行巡逻任务的民警迅速一同赶赴现场。经勘察,事故车辆为一台银灰色的小型轿车。距离事故车辆10米左右,一名男性伤者躺在中央隔离带。经查证核实,伤者曹某,34岁,河北省涿州市码头镇人。鉴于曹某明显醉酒的事实,根据高速交警保定支队副支队长兼涿州大队大队长古怀岗的指示,带班副大队长李小平依照法定程序,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率民警将曹某送至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抽取了曹某血液。7月22日,保定市法医鉴定中心出具了技术检验报告,显示曹某的静脉血中乙醇含量达到了182.8毫克/100毫升。
曹某醉酒的事实确凿无疑后,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随即展开。在接受询问的过程中,对后果一清二楚但又心存侥幸的曹某百般抵赖,既称事故发生时车上有三个人,却又拒不交代驾驶人是谁,更不承认自己喝了酒。办案民警一边通过监控录像掌握了事故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轨迹,一边对事故现场和事故车辆进行了再次勘察。一系列关联紧密的证据表明,除曹某外,事故发生时的驾车人排除了他人的可能。掌握了全面、充分的证据后,办案民警再次反复耐心地对曹某进行了说服、教育。7月25日,曹某最终承认了车上并无他人以及自己驾车和曾经饮酒的事实。
目前,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曹某已被移交至涿州市公安局刑警队。本案系涿州市公安机关和高速交警涿州大队办理的首例的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刑事案件,后续事宜将由涿州市公安局和高速交警涿州大队联合办理。